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西子转债”债券持有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洁能”、“公司”)于
“西子转债”)。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4
年 10 月 25 日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
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本通知发出时,公司上述回购已经完成。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导致减
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也低于本通
知发出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不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同
时该事项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
持有人的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和《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上述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西子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拟于 2025 年 8 月
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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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全称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西子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3768
批准文件和规模
号”文,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11,000 万元。
债券期限 6 年期
发行规模 111,000 万元
债券余额 111,000 万元
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
债券利率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起息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
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付息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
度。
本金兑付日 2027 年 12 月 24 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
还本付息方式
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含权条款 无
担保方式 无
初始转股价格:28.08 元/股
转股价
当前转股价格:11.00 元/股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出
具了《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西子转债定期跟踪
最新评级情况
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
稳定,维持“西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二、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名称 “西子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会议召集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召开时间 2025 年 8 月 4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
投票表决期间 2025 年 8 月 4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 17:00 前
债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1 日
召开地点 线上
会议召开形式 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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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
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5 年 8 月 4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
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
络投票
形式回复至浙商证券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
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
出席对象 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
托管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
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就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
本之事项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其
中《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本次会议使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浙商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或以邮件形式回复至浙
商证券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
结果。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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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
文件)。
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
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 2)在异议期内
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
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
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
权/异议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
议案的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
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
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确认债券
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人积极沟通,
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
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
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
按照相关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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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
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佳
联系电话:0571-87902082
邮箱:huajia@stocke.com.cn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6 号明珠国际 5 号楼 19 楼
八、附件
附件 1:关于“西子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西子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 3:关于就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之事项不要求公
司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特此通知。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西子
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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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关于“西子转债”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本人的代理人参加西子清
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期债券持有人会
议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方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关于就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册资本之事项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本期债券
项下的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注:1、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表决票。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 1
债券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债券名称
张)
合计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7-
附件 2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西子转债”
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 是(选择“是”则无表决权) 否
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西
子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方案进行了审议,本
单位/本人对《关于就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之事项不要求
公司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提出异议,理由如
下: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如有):
代理人(签字)(如有):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债券名称 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 1 张)
合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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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关于就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之事项
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西子转债”债券持有人: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5 元/股(含)的条件下,使用自有或自
(含)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
册资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其中关于回购股份的重要
事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
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的信心,推动
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
回购目的和用途
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
本。
回购股份方式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自筹资
金。自筹资金来源于不超过 1 亿元专项贷款资金。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5 元/股,回购价格区间上
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回购价格区间 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
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确定。
在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不超过人民币 14.5 元/股(含)的条件下,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
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不低于 344.82 万股,且不超过 689.65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47%至 0.93%。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9-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回购股份期限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将注销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将
回购股份处理
在回购实施完成后的十日内注销。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55.36 亿元,货币资
金余额为 31.8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净额为 41.33
亿元。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2 亿
元。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为 1 亿元,按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测算,本次最高回购资金 1 亿元约占公司资产总额
的 0.64%、约占公司资产净额的 2.42%。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
管理层关于回购事项的 务状况稳健,如申请自筹资金成本较低,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
分析 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如
前所述,按照股份回购数量 6,896,550 股测算,回购后公司股权
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条件,因此,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
市公司地位。
综上,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及维持
上市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
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相关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
本次回购并注销股份完成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以及未来三个月、
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便于公司相关程序的执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的
“西子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根据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相关约定,特提请本次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
审议并表决: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的议案,同时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公司提供额
外担保。
以上议案,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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